劳动局确实会管理公司的上下班时间。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如果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这一规定,那么需要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才能实行其他的工作和休息办法。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这些规定,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行政部门将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制止和责令改正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因此,劳动局对公司的上下班时间是有管理和监督的职责的。
劳动局并不直接管理公司的上下班时间,而是主要负责监督和执行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即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劳动局的工作时间一般是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但具体时间可能会根据季节有所调整。此外,劳动局在周六周日休息,但会有人值班,以处理紧急情况或预约服务。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劳动局不受理投诉。
劳动局不直接管理社保。社保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劳动局主要负责劳动工资、劳动关系、工伤保险、职业培训、劳动安全卫生等工作。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大险种。社保与劳动保障密不可分,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