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使用电脑浏览器登陆“天津市社保保障网上大厅(个人服务)”登录界面,网址为http://public.hrss.tj.gov.cn/uaa/personlogin#/personLogin。
2、然后输入社保账号密码,登录,如忘记密码可拨打天津市社保统一咨询电话12333进行咨询。
4、接着点击缴费信息查询下的“缴费证明打印”在弹出的界面点击个人证明打印。
会根据不同的医疗机构、疾病类型、治疗方式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大致的报销标准和比例:
1. 住院费用报销:天津市城镇职工医保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 85%-90%,起付线为 1300 元。如果同时患有多种疾病,只需支付一次起付线。
2. 门诊费用报销:天津市城镇职工医保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 50%,起付线为 1300 元。如果同时发生住院或两种及以上门特病,按就高原则合并起付线。
3. 门诊特殊病种报销:天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标准和比例会根据具体的病种而有所不同。例如,某些特殊病种的报销比例可达到 70%-80%。
4. 居民医保待遇:天津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与所属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签约,从签约次月起,个人门诊医保额度增加 200 元,支付比例提高五个百分点。
居民大病保险在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殊疾病),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起付线以上、30 万元(含)以下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居民大病保险给付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标准和比例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在实际操作中,请遵循当地医保部门的具体规定。
在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中,意外伤害险包括两部分: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和意外伤害附加险。其中,意外伤害附加险是指在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对于因意外伤害导致的疾病进行报销的附加险种。
对于伤病同治的情况,如果患者同时患有两种或以上的意外伤害导致的疾病,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报销:
1. 先报销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包括门诊和住院费用。
2. 对于意外伤害附加险范围内的疾病,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伤病同治的报销比例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比例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来确定。另外,如果患者在报销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向当地的医保机构咨询或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