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失业人员,持有自己的档案,你需要将其交给相应的部门进行管理,例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部门等等。这些部门可以为你提供更好的就业机会,并管理你的档案,以便你在需要时可以获得必要的帮助。
如果你不知道应该将档案送到哪里,可以向当地政府或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在交付档案时,最好要保留一份复印件,以便日后需要使用。
1.
失业保险金: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以参保地政策为准,大都是一千元以上每个月。
2.
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和参保缴费满1年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缴费不满1年的,按50%发放。
3.
领取临时生活补助:参保缴费不满1年且申请时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农民工,按参保地城市最低保障标准,发放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4.
一次性创业补贴:有条件的地区,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失业了,停止了社保的交纳,医保卡也不能使用了因为失业之后社会保险断缴是不可以报销医药费的。失业期间,如果医疗保险也断交了,你看病住院,所花销的医药费是不可以报销的,你要保险报销的前提条件是保险必须是不能够中断,一旦中断,就不能够使用医疗保险,失业期间最好个人能够继续缴纳医疗保险,避免在看病住院时无法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