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申报时间:
具有深圳市学籍,符合《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办法》规定条件的深圳市民办学校在校学生,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3、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子女,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或者学生本人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81号)申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
补贴标准:
小学:每人每年最多7000元(每学期最多3500元)
初中:每人每年最多9000元(每学期最多4500元)
申请网站:
学生家长须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 ”:
(https://www.gdzwfw.gov.cn/)
在页面顶端点击“切换”按钮,选择“深圳市→行政区→教育局→行政给付→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发放→在线申办”,按要求注册、核对、填写相关信息后, 提交申请。
深圳民办学校开学一个月后,原则上不得转学。但具体能否转学,还需要根据学校的具体规定以及当地教育局的相关规定来判断。
如果确实有转学需求,建议家长首先咨询学校的招生办公室或相关部门,了解学校对转学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同时,也需要了解当地教育局对转学的相关规定,确保转学行为符合政策要求。
请注意,转学涉及到学生的学籍、学习进度等多个方面,因此需要谨慎对待。
在决定转学之前,家长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确保转学对学生来说是一个积极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