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申请需要在村委会受理申请,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民政局审批。
申请贫困户需要的基本条件:持有当地常住农业户口;因病、因残、因灾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农村家庭;有劳动能力,但因病、因残、因灾、因自然条件差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村家庭。
申请贫困户补助资金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居民户口簿及复印件。
身份证及复印件。
收入证明。
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如果是因大重病申请临时救助的家庭,还需要提供大重病检查、就诊资料和医疗费用发票等。
另外,国家对困难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以下情形可优先评为困难户:
发生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因病致贫的。
身体残疾,没有劳动能力的。
多个子女在读高中或全日制大专、本科等院校。
未成年的孤儿。
已扎二女户困难家庭。
军烈属困难家庭,困难老党员,困难老村干部。
申请贫困户补助资金的流程如下: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镇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镇委托村对申请人家庭进行入户调查,调查通过的上报镇。
镇道对申请人家庭逐户进行实地走访审核,审核通过的,委托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送到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