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指定继承人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公证,但需要在公证机关办理公证,确保该遗嘱真实有效。具体操作步骤为:
1.起草遗嘱。指定继承人应该明确提出,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遗嘱还需要包括财产分配方案等细节。
2.亲自到公证机关。如果要遗嘱真实有效,需要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3.证人,公证员等方面。一般情况下,需要准备两名以上见证人,公证员应当在签署时出席并确认双方签字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4.公证员主持签名。公证员会在正式签署文件前核实控制双方签名的真实性。
公证后,遗嘱就被视为有效,可以有权力或财产等遗产的分配权益,继承人可以依据文件的指示进行分配。需要注意的是,不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指定继承人的问题上可能会造成争议和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制定和公证遗嘱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可以保证自己遗产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也可以避免家庭财产矛盾。
指定监护人需要去法院申请。申请指定监护人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一)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等的亲属关系证明;
(二)如果是成年被监护人的,还需要提供成年被监护人无行为能力的证明;
(三)为了争取监护权,还需要收集自己具备监护能力的证据;
(四)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如已经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供)、户口本;
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军官证或中国护照)、户口本。
需要公证。
因为指定继承人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需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公证可以证明指定继承人的真实意图,并保证其合法有效性。
此外,公证可以增加继承人的权利保护,也可以减少亲戚之间的纠纷和矛盾,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
除了指定继承人需要公证外,遗嘱的起草和执行也需要进行公证。
公证是司法机关证明书证据的真实性和法律效力的行为,具有相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如果没有公证,就可能会出现争议、矛盾等问题,影响继承人的权益和遗产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