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法院处理案件需要考虑很多因素,如证据的真实性、案情的复杂程度、法律规定的严谨程度等等,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做出判决。
但如果迟迟不能得到判决,可能会给相关当事人带来经济、人身或名誉等方面的困扰,建议通过律师的专业意见来寻求相应的法律途径和解决方案。
延伸内容,对于一些必须要及时处理的案件,如紧急保全、禁制令等,可以向法院提出相应的临时性措施,以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如法院无故拖延审理,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按规定,一审案件普通程序六个月内结案,简易程序三个月内结案,二审案件三个月内结案。如果法院在此期限内迟迟不下判决或者已超审限。你可以直接去找审理案件法院的院领导反映情况。也可以去人大、政法委员会投诉。还可以向上级法院、上级人大、政法委员会投诉。督促他们按审限下判。
人民法院送达平台文书不显示可能是因为网络故障,建议重新刷新系统。
法院传唤当事人、通知开庭等会向当事人送达盖有法院公章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的书面诉讼材料,送达方式包括打电话通知当事人来到法院领取、邮政EMS法院专递邮寄、法院工作人员上门送达、登报公告送达等。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法院也开通了人民法院送达平台,对留有手机号码的当事人通过该平台发送短信送达法律文书,短信中链接点开后可以进入人民法院送达平台查看文书的具体内容。